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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办今发表《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时间:2023-11-25 13:33 点击次数:89

  资料图片: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介绍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中国政府网 姚勇 摄)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孙玉波、张晓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表了《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从食品生产和质量概况、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进出口食品的监管等方面对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作了介绍和说明。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多年来,中国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经过努力,中国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白皮书说。

   白皮书介绍,近年来,中国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2006年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7.9%,2007年上半年达到85.1%。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并呈上升态势。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

   多年来,中国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07年上半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合格率为99.1%;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合格率为99.8%。日本是中国最大的食品进口国,今年7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2006年进口食品监控统计报告显示,日本对中国食品的抽检率最高,但中国输日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也最高,达99.42%,其次是欧盟和美国。

   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要求企业履行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出厂销售的法律义务;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截至今年上半年,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90%以上。

   白皮书指出,中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加强。中国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在国内食品监管方面,初步形成了“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和部门食品检验机构为主体,市、县级食品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进出口食品监管方面,形成了以3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全国共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163个,拥有各类大型精密仪器1万多台(套)。

  截至目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33个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签署了48个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从而确立了中国与有关进出口食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的长效合作机制。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 孙玉波、张晓松、刘铮)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

  国务院新闻办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表示,多年来,中国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

  白皮书指出,根据中国国情,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

  白皮书介绍,为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解决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中国政府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白皮书指出,这项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要求企业履行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出厂销售的法律义务;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

  截至2007年上半年,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的90%以上。同时,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共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了1276张达不到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国政府对食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白皮书指出,这项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不断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有效性。近年来,重点抽查了乳制品、肉制品、茶叶、饮料、粮油等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地的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食品的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等卫生指标,并对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重点进行了跟踪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和生产企业,加大了整改、处罚的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公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整改制度。三是严格实行处罚制度。

  在进口食品的监管方面,中国建立了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了进口食品的安全。一是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按照WTO/SPS协定及国际通行做法,中国政府对肉类、蔬菜等高风险进口食品实行基于风险管理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如果出口国发生了动植物疫情疫病或严重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暂停可能受到影响的食品进口等。二是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只有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允许进口。三是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在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同时,对风险较高的食品以及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和项目实行重点监控。四是严厉的打击非法进口制度。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建立了关检合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必须看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包括标准水平和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提高食品质量任重道远。”白皮书强调,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交流与合作,在食品安全控制和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健康发展方面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刘铮、孙玉波)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显示,中国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去年的77.9%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85.1%。

  白皮书指出,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呈共同提高的格局。今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为89.2%,其中有14个省达到90%以上。

  “中国食品安全水平能够保障消费者基本消费安全,国民食品安全是有保障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说。

  经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顿,中国28大类525种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日常大量消费的重点行业的食品质量提高显著。

  白皮书说,中国消费量最大的前10类食品为: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今年上半年,除水产制品抽样合格率为85%外,其余9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7.6%。

  目前,优质食品已成为中国食品市场主导产品。2006年,销售收入排名前100家的食品企业销售总额占全行业比重达24.9%;乳制品行业10强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54.7%;饮料行业10强企业产量占全行业39.5%;肉制品50强企业的生产能力和销售量占全行业70%;方便面行业中最大的3家名牌企业占据国内市场份额76%。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孙玉波、张晓松)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说,为解决一些地区、一些食品的假冒伪劣问题,中国全面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

  白皮书说,中国组织实施了“百千万工程”,围绕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加工点、重点加工户及加工的食品,采取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标准和检测等技术力量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服务、推动组建食品行业协会、加大执法打假力度等措施,解决了一批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问题。

  同时,工商、质检部门不断加大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突出生产加工源头,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证照皆无的制假制劣黑窝点。

  2006年,中国质检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9万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4.5亿元人民币。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查重点食品市场1.6万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40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18万户,吊销营业执照4629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8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8件,对1.55万吨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市。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 孙玉波、张晓松)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说,中国加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基本实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的目标。

  白皮书介绍,中国政府对食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近年来,重点抽查了乳制品、肉制品、茶叶、饮料、粮油等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地的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食品的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等卫生指标,并对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重点进行了跟踪抽查。

  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共对7880家企业的11104批次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对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和生产企业,加大了整改、处罚的力度。对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严重的355家企业公开曝光;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督促严格整改,按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整顿期满后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 张晓松、刘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建立了一批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形成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

  在国内食品监管方面,检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对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消费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基本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对食品安全参数的检测要求。

  中国认定了一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共有3913家食品类检测实验室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其中食品类国家产品质检中心48家,重点食品类实验室35家,这些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达到了国际较先进水平。

  在进出口食品监管方面,形成了以3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全国共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163个,拥有各类大型精密仪器10000多台(套)。全国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直接从事进出口食品实验室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189人。各实验室可检测各类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等786个安全卫生项目以及各种食源性致病菌。

  截至2006年,中国已经建设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中国建立“一个模式,十项制度”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刘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主要出口食品,特别是肉类、水产、蔬菜等高风险食品基本实现了“公司+基地+标准化”。

  十项制度包括: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卫生注册制度、企业分类管理制度、高风险食品大型出口生产企业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对出口食品的法定检验检疫制度、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和对出口食品企业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多年来,质检、商务、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促进了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着少数企业采取弄虚作假、偷梁换柱手法,逃避检验检疫监管,通过非正常渠道出口的情况,致使有些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流入国外市场。

  白皮书表示,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坚决不让不合格食品流出国门。

  中国食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6年,中国出口食品2417.3万吨,货值266.59亿美元。多年来,中国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孙玉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质量水平、规范进出口食品贸易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

  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

  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等。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之前,中国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同时切实严格执法监督,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刘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加强,目前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动植物检疫规程,良好农业操作规范,食品中农药、兽药、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标签标识标准,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标准,以及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

  标准涉及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制品、乳与乳制品、肉禽蛋及制品、水产品、饮料酒、调味品、婴幼儿食品等可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基本涵盖了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

  为解决食品安全标准之间存在的交叉重复、层次不清等问题,共对1800余项国家标准、2500余项行业标准、7000余项地方标准及14万多项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了530多项国标和行标。

  与此同时,加快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对246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修订,新制定了200多项国家标准,下达了280余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加大标准的宣传、推行力度,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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